2008-05-19 | 斯为浩劫,诚乃国殇--国旗为遇难同胞而降
斯为浩劫,诚乃国殇!降下的半旗证明,汶川地震受灾者的死难,不仅仅是一家一户、一城一地的悲哀,更是举国之殇,无论是官是民,在海外还是内地,全体中国人都对这灾难感同身受。降下的半旗,正是把这全体中国人的集体感受上升为国家仪式。而在仪式之后,是熠熠生辉的人性之光芒、生命之尊严。
今天,2008年5月19日,历史将记住这个日子,为了数日前死去的数万公民,共和国的旗帜缓缓而降!
身既死兮神以灵,子魂魄兮为鬼雄,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些殁于汶川地震的兄弟姊妹同胞!
国务院昨天发布公告宣布,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。
国旗为灾害遇难者而降,这是共和国历史上的第一次,此前,我国在国家重要领导人逝世后,曾有过下半旗的哀悼仪式,但为哀悼普通遇难者而下半旗,尚没有先例。
除了下半旗志哀并停止公共娱乐活动以外,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还要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国家以如此隆重的仪式哀悼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,即是对民意的响应,对生命的尊重,对死难者亲人的精神慰藉,亦是依法行事。在1990年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中,第十四条第二款既已规定:“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,可以下半旗致哀。”
下半旗这一世界上通行的致哀方式起源于西方,最早见于1612年,当日,英国船“哈兹·伊斯”号在探索北美北部通向太平洋的水道时,船长不幸逝世。船员们为了表示对已故船长的敬意,将桅杆旗帜下降到离旗杆的顶端有一段距离的地方。到17世纪下半叶,这种致哀方式流传到大陆上,遂为各国所采用。中国人对下半旗的认识则起源于新中国成立后,一些伟人的逝世,比如,1953年,斯大林逝世后,毛泽东主席发布命令:全国下半旗致哀;再如,1998年,杨尚昆同志逝世后,1999年,邵云环、许杏虎等烈士牺牲后,我国也曾下半旗致哀。尽管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有可为不幸事件伤亡者下半旗致哀的规定,汶川地震前的几次重大伤亡事件后也曾有下半旗致哀的建议,但这一规定并未实际执行过。
国旗为汶川地震死难者而降,不但落实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的条文,更重要的是,他体现了国家与政府,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,他强调了一种信念:生命重于一切,每一条生命都重如泰山,即使他只是个普通人!而这种信念,非只彰显于降下的半旗,在整个汶川地震的抢救活动中,他都贯彻于始终,于是,在聚源镇中学门前的广场上,有温家宝总理给遇难群众遗体三鞠躬;在绵阳体育馆,有总理为孤儿眼含的热泪;在余震的袭击下,有多位国家领导人无畏的奔忙......
斯为浩劫,诚乃国殇!降下的半旗证明,汶川地震受灾者的死难,不仅仅是一家一户、一城一地的悲哀,更是举国之殇,无论是官是民,在海外还是内地,全体中国人都对这灾难感同身受。降下的半旗,正是把这全体中国人的集体感受上升为国家仪式。而在仪式之后,是熠熠生辉的人性之光芒、生命之尊严。
今天,2008年5月19日,历史将记住这个日子,为了数日前死去的数万公民,共和国的旗帜缓缓而降!
身既死兮神以灵,子魂魄兮为鬼雄,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些殁于汶川地震的兄弟姊妹同胞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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